昨天看到報紙說兄弟跟李居明解約
心裡有些感觸
原本大家都認為他這被子都會呆在兄弟
球員退役->教練歷練->升格總教練
結果
想不到他會跳槽大滷蛋
對自己的棒球生涯做了一次豪賭
但是沒想到賭輸了
大滷蛋結束營業
一票老球星們也跟著失業
中職在這個時候殘忍的灑鹽
要求他們如果要回鍋中職就要吐出當年跳槽的簽約金
這是我看過最沒有人性的法律條款
現在
像洪一中沒有執著於兄弟
現在當上總教練還當國家隊總教練
是回鍋球星中最風光的一位
其他的有些是因為球隊解散不得已失業
李居明卻是在存活球隊中被解職
低聲下氣的回來
還不是換來無情的解約
我都在想回來這幾年的薪水有沒有cover到當初吐回來的解約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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